【小说】只有上主才会原谅罪人(上)

只有上主才会原谅罪人

文/拈花者


男子同男子,可否相爱若此。罪人?只有上主才会原谅罪人。罪与罚,承受并欢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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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
 

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。从书房出来,熏上一炉香,实在不想写下去,上到起居室打开电视来看。老友萍萍总是说:“我发现你只有看电视时神情最专注。”呵呵,谁看得到谁的最真一面呢?

 

天底下至黑至深之处,便是人心。眼波是灵魂的跃动,偶尔会洩露些东西,意志力薄弱时才露短,不轻易示人,更有些人,阴沉,缜密,心思深藏,一世不与人知。人,自诩万物之灵,却又残杀万物,毫不留情。一旦你有我无,便开战,相互杀戮,人与人,国与国。

 

若然没有人,亦即没有人事,没有组织,没有政治,亦便不再有战争,分歧,人类若将所有精力心思用在医学,环境保育,以及民生上,恐怕早已造福银河系。也许彼时地球宁静又美好。唉,难说,那麽多人爱热闹,至大的热闹,便是星球大战。

 


人无百岁寿,常怀千岁忧。干卿何事,你不也是无才补天坠红尘之辈,何故杞人忧天。说的对,不再想这些,薇姐电召,去看一部重新上映的老影片【Farewell My Concubine】,“再见我的小老婆”?什么呀?这样怪的片名,有意思。薇姐是飞车党,虽然我住在这个城市边缘的山与湖之间,留给我梳洗的时间也不足半小时了。呵呵,我从不刻意打扮得像待嫁,但要知道,在家我可是披头散髮只穿一身白麻缕,这样的晚上,出去兴许吓死几个胆小的人。再怎样,陪朋友上街,还是要给足人家面子,待客之道,要有格调。

 

今季新作的乔其纱衬衫,浅紫,浅得来几近白色,搭件凯丝咪小西背,刚好与今夜气氛合衬。呵呵,又不是与绅士约会,用不著去想他怎样想怎样看,是否赏心悦目,是否如沐春光。

 

嗯,老友的好处就在这裡,永远可以不必调适面容,收敛地笑,矜持地笑,羞涩地笑,皮笑肉不笑。我们在一起,遇到开心事,便像茱莉亚罗伯茨那样开怀大笑,去他妈的讶异,谁要怕皱纹,老式人才七情不上面,谁要装隐忍沉默高贵,又不出来走,又不仰人鼻息。不上进?可就是有这点好处,不必装。

 

自几年前来到这座城市,因著工作上的密切关係,和薇姐投契地成爲了朋友。我房子的装修,还是她帮我找人完成的呢。我们之间从来有话直说,清心开言,却又懂得适当保持距离,不问不提私隐。谁又没有点不可告人的秘密?譬如我便喜欢高大强健的男子,最好一身毛,大鸡鸡。多麽原始,显得我多麽无知,不知廉耻。

 

可要那些肥肚腩大眼袋教授来作甚?你有智慧,我也有;你有钱,我虽不多,却也不缺;你有经验,只怕我不比你少喔。嘻嘻,当然要找自己喜欢的,面首三千又如何?你们心裡不也一样后宫繁花似锦嘛,大家心照不宣。

 

我看电影会流眼泪。当然,情到深处谁不软弱。我入戏较深。朋友们总笑我脆弱怯懦。影片真的动人,原来是华语片【霸王别姬】,过往曾经听过,知道其获得过华语片的至高荣誉,但不曾想如此磅礴又感伤。

 

有个段落 - - 批斗大会前,伶人们被勒令跪地化妆,已是中年的段小楼像一个失却靠依的孤儿般不安颤抖,程蝶衣赶快过去为他勾脸,安抚这个一生中最遥远最亲近最热亦最冷的男人。是的,他说,这个寄居盘踞我心的男人。

 

吾友,并非我怯懦,流眼泪是高尚的行为。在某些激动却无言的时候。

 

与薇姐告别,去饮一杯平复下情绪也好。不知不觉,便走到这个城市的旅游区,一片英国老建筑,石头女神像做廊柱那种,走进一家灯火通明的二十四小时饮品店,点一杯加冰威士忌,唉,又辣又涩。坐下来歇一会子,不知不觉坐到凌晨。饿了,看看餐牌,点了一客黑森林蛋糕,再叫了一杯冰酒,吃完也好回家了,不做夜游神。.

 


2

 

忘了是何时,只知道命运如同满天神袛的大手,指引我,推著我,去遇见他。是这样的,那个没有月亮的晚上,他来了。

 

嗯,霜降天。十一月,已经开始冷了起来。同朋友们看完电影,一个人散步回家,这一带多是60年代老旧建筑,今年政 府下大力气整修,欲打造成旅游点。区区小岛,面对排山倒海的自由行,也只得这点伎俩。

 

管你信不信,就那样发生了。夜已深,雾起来了,不多久,便已经看不清前路,路灯将明将灭,雾气浓得来直觉周围影影栋栋,风中有声,光中有影。我却也不害怕,因心中无愧于世间众生,所谓头上三尺有神明,那神明便是自己一颗良心罢了。

 

尚有一家小店灯火通明。叫了一瓶矿泉水,站在吧台等。他就那样出现了。通身白,乔其纱的衬衫,亚麻裤子,肩膊上搭一件黑色凯丝咪背心,闲闲地看住茶档餐牌,那双眼睛,仿佛黑洞般深邃,天与地,也不在他心中吧。

 

“一客黑森林,再一杯冰酒,不加糖。”哦,世上竟有这样的人,说话语气缓缓波动,低沉却不觉死寂,一双眼睛黑宝石一样亮,眼神又是那样静谧,带点厌世感,整个人似一片荡漾的水,把我推远又拉近。我竟不能动了,是吗,他们说这种感受叫“摄”。

 

我下流。亲友一向以我为英俊绅士标榜,此刻我却身不由己地想要接近他,瞭解他,拥有他。管他是人或神,抑或阿修罗也罢,我要燃烧我的爱。

 

那样精彩的人物,却不狷介做作,举止落落大方,吃就是吃,吃得好香的样子。夜深了,店中只得我与他。我竟痴痴看著人家吃完整块蛋糕,眼珠和心神一时都收不回来。好看,我要一直看下去。不料他喝完杯中酒主动走过来,笑著对我说:“先生,见笑了,我吃相不雅。”接著又是一阵笑,我呆在哪裡,脸涨得通红,只得尴尬地随他笑了起来。

 

他真美。不是说他的样貌。样貌美的人,多了去了,翻开时尚杂志,谁不美?美,是一种见仁见智的学问,甲之砒霜乙之熊掌。可是,眼前这位独特的人,美在其态,举手投足,优雅大方,眼波流动,却并不为著谁,仿佛生下来就没有长大过,或说心中没有这个世间的烟火气息。

 

我这是怎麽了。如此失态,又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。可是说真话,美人见得不少,没见过这样气质的人。一身白衣裳穿得那样随意又服帖,可见眼光之高,心境之淡。

 

怎麽,我像是在形容一个女子?看来我是真把他当成女子那样爱慕了。我想宠爱他,仰慕他。是的,他是男子,我从未想过自己的“爱神”会是男子。但我在一霎间爱上他。

 

人家只是要出店门,寒暄一下罢了,并没有进一步的交谈。他闲闲地走了出去,我赶紧过去递上一张名片,这样的人,不结识是罪孽。攀缘就攀缘,有的东西,不争取如何得到?

 

他也没有再说一句话,礼貌地收下,再交给我一张他的名片便登上一辆街车走掉了。夜半街头更深露重,我沿著长堤走回家去,脑子里都是混沌的。大堂吊灯晶莹璀璨,电梯急速上升著,我简直怀疑刚才一幕不是真的。但手裡这张卡片,又实实在在提醒我真的假不了。

 

白色的名片没有头衔没有职务,只有名字与手提电话号码。【贝月明】,好少见的姓氏,记忆中只有那位著名生物学家与另一位建筑师是这个姓氏。他是干什麽的?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,应该也不是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做事的人。

 

说真的,出来做事的人,谁不曾口是心非,曲意奉承,谁不曾痛恨过自己。时间一长,多多少少面相上带点猥琐。自己照镜子倒不发觉,有时候走过大街的玻璃幕牆,一抬眼,这是谁?这样失落,这样疲惫,功利写在面上。

 

是的,自打学生时代起,都是女生追求我。父母给的面容体魄,学习好,体育更是一等一,历年来代表小学,中学,大学获得许多金杯。留英六年,养成了他们的那种习性。沉默隐忍,不苟言笑,不与人谈论自己的情感。并以此为品德标准。正因此,我反而不曾真正爱过。爱,是需要燃烧自己的,我心中的爱,应该是原始又狂野,纯粹又绝伦。不曾有这样的人物出现,点燃我的那朵火。

 

这一夜,辗转难眠。我是怎麽了,脑袋裡一片空白,有时又满满的都是他那明艷却不似真实的身影。第二天一早,便开始盘算该如何打电话给他。我要勇敢,我要争取。

 

从小到大一步步走过来,现时所有,不都是争取到的吗?家父虽资产颇丰,可我家祖训便是:千金散尽作慈善。留给子孙最好的遗产,便是知识与技能,这两样东西,永远不会失窃不会流散。是的,如今所有,不过是自己一点点打拼出来的。所以我倍加珍惜,亦自尊自信。.

 


3

 


呵呵,好害羞的男子。这个年头,会脸红的男子并不多了。那样高大英俊,风度翩翩,却紧张得好似不懂得讲话了,递名片给我时手都在发抖,是什么意思?想要结识我吗?呵呵,那些岁月过去太久,久得我自己都淡忘,都生疏了。

 

十二岁,我便明白自己的与众不同。男生谈论女生,女生谈论男生。我,我只痴痴喜欢上陈百强。自打在杂志上看到丹尼,我便知道自己逃不过,逃不过。那样的一双眼睛,让我整个人成了一滩水。

 

我至爱《一生何求》同《摘星》。丹尼是那种东南亚标志性乖仔,我后来无数无数的男友都有著那样的可爱面容。此乃一个情意结。

 

我恨丹尼。爲什么唱了《摘星》,当了禁毒大使,却要追求另一种境界,进入那间【快乐店】,不再搬迁。生活在那个年代,你特别压抑寂寞吗?用一个又一个的女性密友,来支吾家人同媒介,他们不懂你。要不要我们交换呢?你来这个时代,有网络享乐,有COAT,不用怕,全世界腐女保护你。

 

我不喜欢这个时代,我同你换。古典美好的情感,一一不在,这是一个快餐时代,谁还有兴致同谁约会,去山顶看星星萤火虫?赶紧买套子大干一场才真。

 

看,现今人们不读书,不写信,一味搞斗争。我也很投入呢,这些年来,身体完好如初,心灵千疮百孔。

 

走过懵懂的恋慕明星时代,我迎来了我的发情期。内心住著一位少女的我,国小从不进男厕。但是后来,我变了一个人。怎麽变的?不过是那一夜之间的事,如同狼人遇到月圆。

 

高中时代我是长跑好手,同校队那帮傻大个打成一片。同时,我也用自己天生慑人的眼睛,对其中某位施展了几次“魔法”。当然,那个年龄的我们,只有满满的情欲,勾引,本不是难事。他不痒,能上钩?从来愿者上钩。

 

快慰过后,便上了瘾,这样的激情一直延续到我们考进不同的大学,地分南北。高大的男儿在车站送我,哭成一团,好大一团。那时候的我以为前路都是铺著金砖的,世界向我张开怀抱呢,当然不会懂得有些东西,失去便是永远失去。我没有再回头。

 

我不是一个典型的男同性爱者。我不去酒吧夜店,不玩轰趴一夜情,我真的不喜欢那个群体。我追求的,不外是与一个能读懂我心的男子相知,无论天涯海角,华堂茅屋,携手相伴罢了。当然,寻爱的路途,不是不艰辛的。

 

十九岁,在学校后面的林子里,默默流著眼泪,烧掉一堆信件。他走了,我的心被挖走了一半。

 

二十一岁,与人同居,那也是个精彩的人,教会我喝冰冻的香槟,带我去到地中海度暑假,耐心地指导我学会开车,好多美好的回忆呀。不过他去结婚了。

 

后面的日子,不外数著过,一个一个男子,面目渐渐模糊。直到毕了业,家裡出现了更大的变故,我整个人,也随著变了。.

 

4

 


我经营著一家建筑公司,家父曾注资助我起步,但其后做到渐渐有了名气,获得奖项,全靠著自己的专业技能。本市几栋著名地标,都出自我的笔下。每每走过这些大楼,不是不骄傲的。

 


我住在自己设计的一栋摩天大厦第八十层。四年前落成时,荣膺亚洲最高建筑,直到今年才被台北的一零一大厦取代。站在簇新铮亮的落地玻璃窗前,眼力好的话,能看到半岛另一头的电视塔顶夜明珠般闪烁的信号灯。

 


这栋大楼驻扎著高级酒店以及本市许多知名企业,玻璃幕牆后自然少不了一场又一场尔虞我诈的斗争。我视而不见,我选择将五十层近四千尺的空间改装成自居的大公寓,地中海格调,房子内外刷成白色,浅蓝壁灯,深蓝垂帘,海蓝床单,空中的圣托里尼岛。除开起居室,没有间隔,几乎家徒四壁。我不喜欢满满的傢具摆设,也没有精力去种一屋子的花草树木。最醒目只是一张巨大的工作台,让我可以多些时候在家绘图工作。我住在云上,不见世间过。

 


每当季风来的日子,打开隔音四层玻璃窗,风,如千军万马嘶吼呼啸袭来,将一切角落隐匿的纸片毛髮捲成一个小龙卷,然后嗖的一下飞了出去。工作台上那些书本纸张都得用镇纸压好,不然等不及你讲声bye-bye,它们就飞散无踪了。

 


从纽约公干回家,外面下著大雨。窗开一条缝,清冷潮湿的空气迅速窜进来,却不令人感觉烦闷,这是季节变换的气味。洗了个滚烫的热水澡,惬意无比。不再继续办公,这是我的享乐时间。我是一个公私分明的人,即使在家绘图,也有著明确的时间规划。这样拼命做为著什么,不外就是享受啊。嗯,抑或为著有能力去奉献。卖力也就是了,何必卖命。

 


我不饮酒,因著信仰,也因著我尚未经历那种痛苦到需要靠麻醉心灵才能过下去的生活。我甚至连茶都不喝,从来只懂得饮白开水,夏天冰一下,冬天热一下。嗯,就是这样乏味老土。以前有女子主动贴上来,我清心直告:第一,我不去酒吧闹市;第二,我没什麽生活情趣,不会讨人欢心;再者,我尚算是一个老式男子,不太习惯女士主动。呵呵,多冠冕堂皇,这个老式男子竟然会离经叛道地迷恋上那样一个在夜雾中出现,似真似幻的男子。

 


躺在去年购置的什么高科技零重力按摩沙发上放鬆身体,同时放一张华健的唱片,优美歌声如水波般迴荡填充整个空间。【走著 忍著 醒著 想著 看爱情悄悄近了 / 冷的 暖的 甜的 苦的 在心里缠绕成河 / 曲折的心情有人懂 怎么能不感动 / 几乎忘了昨日的种种 开始又敢做梦......】有故事的人,那又是一个怎样的人呢?.

 

 

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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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申一 盛意建筑公司董事长】。呵呵,好名字。一生一世,多美好的寄意。

 

小时候的家,常举办宴会。我和哥哥总是躲在楼上不下去。妈妈是演员,美丽活泼,过于善交际了些。没有客人来的时候,她比较抑鬱,落落寡欢。妈妈从不亲吻我们,也不爱同我们说话,更别说睡前童话了,我甚至不大看到她。舞会一个接一个,大篷裙子转著转著,像一朵盛开的朱槿。转著转著,也就消失无踪了。妈妈离开了我们,离开了这个家。至今,我也不知道她在哪裡,或许,我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寻找她。

 

妈妈是演员,不愿意生育,因为会破坏身材,再也不能出演娇俏女主角。可是我和哥哥都那样顽固,吃药打针都堕不下来,哥哥生下来八斤整,我则足足九斤八两。妈妈恨死了我们。我和哥哥都不会生小孩,但是也晓得因为生我们,妈妈身心俱裂。她不快乐,父亲深深爱她,即使有了我们,父亲亦是单独带著她游遍世界。父亲说,那样或许能改善妈妈的産后抑鬱。可是看来没有效果,妈妈还是走了。那一年哥哥七岁,我只有三岁。我们都没有流一滴眼泪。

 

打小我们就是由保姆带大,父亲经商,做得很成功,我们是在那座古老宫殿式的房子里出生。房子前的大花园,四季风光旖旎。妈妈,这个生了我们的美丽女人,同我们没有感情,我记得她的脸,只是因为她的那些旧剧照,以及照镜子时看到自己同妈妈几乎一样的容貌。

 

哥哥在念大四那年与同学去水库游泳溺死。哥哥比我大四岁,长得像父亲,高大挺拔,强健英俊,有一张轮廓分明却又亲切无比的脸。哥哥是异性恋,从我们国小时,便开始把妹。因为家裡是知名的富户,那些姐姐们甚至由她们的母亲送来我家参加各式舞会。哥哥是老手,调情,恋爱,做爱。

 

我们这样的家庭,也有著不可告人的秘密。哥哥一直给我吃他的大阳具。他是异性恋,父权主义捍卫者,中国传统伦常文化继承者,也就是说他会与一个女子,或很多女子,交配,繁殖,延续姓氏。可是他与我有著性关係。

 

因为父亲做的是进出口生意,大多数时间在异国,哥哥几乎就是这个大宅的主人。自小他宠爱我,保护我,每个晚上都是他挠著我的背哄我入睡的。十年时间,哥哥就是我的天。可是,在他十七岁生日那个晚上,一切都改变了。

 

他喝得大醉回来,我照料他,给他脱去污秽的衣裳,给他放水洗澡。然后用尽全身力气,和管家一起把哥哥抬到他房间。我害怕他半夜再次呕吐,Discovery频道讲过,平躺著呕吐会窒息而死,所以便留下来陪他睡觉。蟋蟀都是催眠大师,我很快睡著,哥哥却醒了。他抚摸我,亲吻我,紧紧拥抱我,深深插入我。我无声地流著眼泪。仿佛天与地分隔那麽久,哥哥完成了他的高潮。

 

我转过身去平静地对他说:“生辰快乐。现在你快乐吗?”哥哥跪下来,抽打著自己,直到鼻血长流。他是我最亲的人,我不要看他伤害自己。我对他说:“如果这是你一直以来希望做的,你得到了,你是这个世上另一个我。没什么不可以。”哥哥像疯了似的一下子把我抱紧,亲吻我的额头。他说出了那句影响我一生的话,他说这一生,女人可以有很多,弟弟,我只有你一个。

 

呵呵,我是唯一,所以你要这样表现给我知道吗?你是我哥哥,你愿意怎样便怎样吧。明天又是新的一天,但是我不再是那个无忧无惧,纯真快乐的少年人。

 

哥哥后来仍然不停地换著女朋友,但他每晚都回家睡,他不再伤害我,不再进入我,他让我为他口交。在露台,在花园,在浴室,在泳池,在大床,在沙发......后来的男友,没有一个不讚歎我的技巧让他们感觉上到天堂,他们问我是怎麽学会的。我总是笑而不答,假装吞咽著他们的精华,因为我不能告诉他们,这是我和哥哥从小玩大的游戏。当一个人从小做一件事,他便是行中翘楚。

 

哥哥死了。我没有嚎啕大哭,我只是在他房间默默地将他所有乱丢的衣物折好,书本放回柜子。然后坐在他的床上,整整三个月不说一句话,只喝一点点稀粥。回到学校后,在小树林烧掉了他历年来写给我的贺卡,信件,支票。父亲很悲痛,因为一直以来他将哥哥视为接班人,是要继承家族事业的。至于贝贝,全家都宠爱,他们说:“贝贝这一生只需健康快乐,已是我们至大心愿。重担让哥哥挑。”

 

家裡人都叫我贝贝,这是父亲规定的。他说如果在家中下人面前显贵,便没有资格做人上人。礼敬众生,善待工人,是父亲教会我们最大的优点。哥哥的丧事,妈妈没有出现。我渐渐明白,也许她是永远不会回来了。其实我隐隐知道她在哪裡的,因为有时电视里会有她的各种新闻。呵呵,不是丑闻,就算是丑闻,我也觉得和我没有多大关繫了。我只是一个被生母遗弃,被家人过度溺爱,被哥哥当做性伴侣,又深深默默地爱著的人。哥哥死了,这一页就这样翻过去了吧。.

 


6

 


那个雾夜过去一周了。我每天手裡拿著那张白色的名片。贝月明。这是一个怎样的人?那样销魂的眼神,是怎样造就的?

 

终于鼓足了勇气拨电话给他。之前不是没有练习过十几次的,我并不胆小,但面对他,好像有一种手捧宋瓷的忐忑。那边是欢朗的语气,虽然依旧是那样缓缓的,低沉的,酥酥的声线,却能感受得到快乐与喜悦。我约他出来,他打趣我说:“我从不送外卖。”呵呵,真可爱。不是吗?爱是最有分别心的,换一个人这样讲,我会立即叫他去死。但由贝贝?或者叫明明亲口对我讲,只会觉得调皮诙谐。呵呵,约定好明天我去接他出来午餐。

 

我拿著他给的地址查地图。天啊,他几乎住在森林里。那个地方位于城市边缘,香河迤逦南来遇到眺景岭,流速减缓,形成一大片湖泊,周围建了一些花园别墅,都是小型建筑,每个单位也就3000尺左右,但后有山林,前有一面镜泊般的湖水,嗯,仙境也不外如此吧。

 

晚上居然睡得很好,我这个人就算泰山崩于面前,眉毛都不会抬一下的,不紧张,是我的强项,虽说第一次约会极重要,但我有信心可以让他快乐,所以上了闹铃安然入睡。次日准时开车去他的家,过了五座高架桥,驶进一条景区公路,又走了十多分钟,才看到一丛白房子。按照他给的地址,一个个找过去,走到面前,才发现这栋房子位于一个伸进湖面的小半岛上,有点离世而居的感觉了。

 

又是雾,都上午十一点了,太阳已经出来,还有淡淡的一圈雾,环绕著这栋白色房子。房子是普通样式,方正,有两层,前院是个篱笆围著的草地,不是那种地毯式的人工剪草坪,那都是一些茂密的酢浆草,三四片心形叶子,中间开朵紫白色,华盖样的小花。四围坐落有致地种满了一蓬蓬花木,多是那些白色有香气的,栀子茉莉这些,老远就闻到香,令人好不迷醉。没有藤条玫瑰,没有鬱金香,显得如此与众不同。

 

后园看上去种了许多树,我隐约看见有白鹦鹉和天堂鸟在树端。大门两边没有贴挥春,呵呵,他这样的人,怕是从不贴这些大红招财的俗物。门也是白色,虽然没有任何东西,我却感觉到上面浮现著“离境无生灭,如水常流通”几个字,也许是这栋房子给我的感觉便是这样的彼岸吧。

 

贝月明。看到他仿佛看到我这心中等待已久的一个梦境。米色丝麻衬衫,隐约有些透明,黑色长裤将他健美的体型显露,戴顶礼帽式样的小草帽,上午的阳光透过帽檐小空格打在他的脸上,光影流动,他甜甜地笑著。天啊,好可爱的人,我又看呆了。他很大方地延我进屋裡去,这个会客厅色调是深浅不同的白,从米色到砗磲那样的白,通透的大玻璃窗边摆满了朝颜一类的藤花,有一股好闻的燻香气息。真的,这裡真的不似人间,全无一点点烟火气,好像住的是神仙。我只能这样形容,不信你们来看看,一进入这个房子,整个人一下子就放鬆了,没有家庭式繁複的装修,简单至极,没有豪华的水晶灯,沙发也是乾乾淨淨不落一尘的。这样洁淨,却又全无寺院那种肃穆感,令到人真想留在这裡不走了。

 

他话不多,浅浅的笑。用上好的银器招待我喝茶。知道我只喝白水后也不勉强,还是用银器盛上茶点。我受到了他的礼遇,这种感动,难以言表。我没有看走眼,他是这样一个优雅,知性,懂事却又超脱的人。楼上看来是起居室,我只在他带领下参观了下面的房间,书房宽敞明亮,图书馆那种按字母排序的大书柜,很整齐的列著各种书籍,桌上有台笔记本电脑,很厚一叠稿纸,另外有笔架砚台,看来他也是习书人。发现纸篓里面好多纸团,他不好意思地笑笑,告诉我他是“坐”家,是坐在家的那种“坐家”。真没有想到,这个时代,还有写作人?这个人心不再沉潜下来阅读一本好书的时代,人们不再与自己心灵交谈的时代。

 

书房有一扇小门,出去是面积不大的玻璃花房,阳光直投下来,映在我们脸上,这样的日光下看他,又是另一番景致。皮肤好粉嫩,眼睛还是那样淡然又流光。会客室背后居然还有厨房!!!他竟然会做菜,而且刚才的茶点是他自己亲手做的!!!这样的人,做菜!他需要吃饭吗?我的确很震惊。

 

提前三天预定了一家很好的餐馆,时间不多了,以后再慢慢去探索他的一切吧,他真是有太多令人想不到的地方。这样精彩的人,我预备用我的一生,去阅读,去欣赏。.

 


7

 

申一,就是名片上那个董事长,那夜遇见的年轻英俊男子,给我打来电话,邀请就餐。我很高兴,因为我是真的有些喜欢他。那样的有礼有节,绅士风度,在这个时代真正难得。想起他那晚面对我那种颤栗,好可爱,等等,那不就是过往那个纯真无邪,无忧无惧的自己吗。

 

我的青春期充满了死亡。"初恋情人"陈百强是早就入土了,我只是单恋他的皮相和光影,十九岁那年,哥哥死了,大学刚毕业,因为有恶人欠父亲巨额货款,无法偿还,于是买凶将债主,也就是我的父亲残忍杀害。

 

家裡不再有亲人,丧礼期间来来往往的人,不是觊觎财物的,便是落井下石的。拿走,都拿走。身外物。我们迟早连这身皮囊也要抛下焚毁,何必对这些身外物恋恋放不下?看看我的哥哥,我的父亲,万般带不走,唯有业随身。外面那些巨额欠款,凭我一己之力,是不要想收回了。我将父亲的实业和大屋折现,偿还了银行贷款,变现了我名下的股票和各种存款,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我的家屋,我的故乡,我的前半生。

 

机场大雾,飞机延误三小时。候机室明亮宽大,我一动不动地坐在中庭一棵棕榈树下。人流越聚越多,嘈杂声渐起。突然之间我明白,从今往后,天地之大,也只得我一个人罢了,我已是无家之人。霎时,胸口剧痛得不可抑止,无声哀号,泪如雨下。

 

亲人请安然上路。那边的世界,风清月明,细浪拍岸,永恆宁静。贝贝有生一日,会好好活著,会好好活著。

 

人,如果非要忘记才可以活下去,没有什么是不能忘记的吧。坐了好远的飞机来到这个美丽的亚热带都会,我住了下来,一开始是在城裡的一栋公寓。自小跟保姆学会了一身本领,照料自己是小事一桩。积蓄嘛,也许足够我用上多年了。但坐食山崩,我要养活自己。试著向当地几家中文报纸投稿,意想不到的是他们善待无名小卒的我,没有刁难,没有嘲讽,只是礼貌客气地和我谈妥了稿约。一开始的酬金,付完房租,几乎分文不剩。

 

我决定拿出一部份积蓄,置一处安身之所。在报社广告部朋友萍萍的帮助下,选到了现在这栋房子,编辑薇姐又著手找人帮我装修一新。说实话,我太满意了。这样离群索居,的确是一个再世为人,潜心创作的环境。对这个陌生城市善待我的人们,我满心感激。其实若有人恶意伤害,我亦是无怨言的,但幸运如我,遇到的多是好心人。

 

如若一颗心感恩惜福,十方皆是原乡,十方皆是佳境。缘境无好丑,好丑是我们内心变现。

 

我不再交往男子。难为水,不是云。过去便是过去。房子面前好大一片湖,静美如地球上一滴眼泪。我沉潜我心。往事,往事如露亦如电,如梦幻泡影,不再入我梦。我在房前的草地里种满了各种白色香花,姜兰,栀子,茉莉,百合,铃兰,白茶花,紫薇,白兰,腊梅,甚至还有曼陀罗,一大蓬一大蓬的,春夏秋冬花不断,香气远在湖边就能闻到。

 

屋后的大园子本已有几棵大树,我修了一个睡莲池子,台阶边放置一对大陶缸,种碗莲。再养上一双白鹦鹉,不关它们,奇怪的是它们好像喜欢这个园子,也就不走了。整天在树上卿卿我我,怡然自得。不知何时,飞来一隻蓝色天堂鸟,这下更加热闹了,三只小鸟美丽得不可方物,时常在后院晾衣服时,看它们就在草地上跳著找虫子,也不怕人。有时会飞走两三天,但总会回来,不经意间就见它们停立在树上展羽。

 

日子就这样如流水般过下去。当一颗心空无一物,它便无边无涯,不落一尘。也就不用再数著日子过了。不过,如常的生活里,在哥哥的生忌这天,我会变成另一个人。

 

我来到湖边小码头,坐下来叠纸船,轻轻哼著以前我们两兄弟生日总会唱的一支歌。【你问我爱你有多深,我爱你有几分?你去想一想,你去看一看,月亮代表我的心。轻轻的一个吻,已经打动我的心;深深的一段情,教我思念到如今......】是的,思念至如今。那天是你的生辰,我们开始不伦的关係。呵呵,不伦,世人的目光,当爱火将世间万物燃尽,不过只得两个人而已。生辰快乐。我的点点祝福,送给这个世间我曾珍惜过,真爱过的贝日明先生。

 

不伦关係在这个世间不少吧,我只是讲出来了而已。自己做过的事,没有什么羞于面对的。毕竟对错不由这个世间判定,而是由我们内心的天枰去衡量,由上主去原谅。


纸船折了一隻又一隻。记得还是我十岁时,哥哥带我去到海边,教我折纸船,打水漂,堆沙堡。两个缺少父母关爱的小孩,寂寞地成长著。幸好尚有彼此,唯一的彼此。那天我们放了纸船,海浪不断将纸船打回头,我们那时并不知道,人,不同于纸船。人一旦走进了人海,再也不能回头。天边红烧云出现的时候,哥哥脱下衣服,包上我们捡来的各种贝壳,牵著我回家。

 

我将纸船放进湖裡,沉水的沉水,漂远的漂远。烟波浩渺,纸船远到再看不见,留下只有思念。我在此地怀念往年,外貌早改变,处境都变,情怀,情怀未变。

 

天已经大亮,中午申一要来接我,做些茶点招待他吧,那麽有心有礼的男子,即使我心如止水巫山过尽,也是应该善待人家的。

 


8

 


他说:“叫我明明就好了。贝贝,我已经不再是贝贝。”

 

明明好能吃。一点也不娇柔造作,装淑女。哦,又忘了,他并不是女子。他是男子,只是我以对女子那般的恋慕恋慕著他而已。错不在他。他没有兰花指,没有扭腰走路,没有细声娇语,他没有扮女人。他大方,磊落,眼神却又超脱,深不见底。他像是一个世外的男子。

 

吃过午餐,我们坐著聊天,閒话世事。他说他并不关心世事,经济涨跌,地球转速,与他关係不大。他只是为著爱,被爱,得到,失去,享受,奉献而居于世罢了,若有缘,度有缘人,随缘不攀缘。但愿生命化作那朵莲花。这样的人儿,如何能让他属于我呢?他的步调,我是说他灵魂的步调,仿佛比这个世界慢了一拍。

 

原来他已经28岁了,和我同年出生,比我小8个月。但看起来就像是个高中生的面容,不对,说高中生只是形容他的皮肤质量,看真了,那却是一张小童的脸,因为面上没有慾望,没有悲喜。可是,可是他的眼睛,我不止一次说到他的眼睛。要阅尽怎样的悲欢喜忧,生离死别,世间情欲,才能有一双那样的眼睛呢?像一对水珠,看著你浅笑,你却能隐隐感受到内里悠远的忧伤。说不上来他痛在哪裡,太深了。是那种杜普蕾的琴声才能诉说的痛,可是他将它们深埋了。我看不进他的灵魂深处去。

 

我坦诚地告诉了他我的真实想法。我想约会他,因为我已经著迷。他没有拒绝我,但是也没有给我两情相悦那种感觉。我从不觊觎不属于我的东西,我在想即便他最后不会接受我,但光是结识他,也已经很满足了。

 

我们约好了週末一起去看电影。原来初遇那晚,他也和朋友去看了【霸王别姬】。那是一部旧片,因为张先生的故世,影院方重新拿出来做纪念放映。我们那夜在同一个剧场呢,我被影片深深打动时,不知道他是否也有一样的情愫呢?世间再无张先生。可是他的精魂,留在了那些影片与歌曲中,永远陪伴无数曾被他感动过的人。我们几乎就是听著他与梅小姐的歌长大的呢。明明小时候在西方,应该不太瞭解我们这个小岛的黄金年代吧。

 

送明明回去的路上,他几乎没怎麽说话。望著前方,不知道在想著什么,又像是什么都没想。从脸上,真是读不到他的心思。他偶尔会转过头,对住我温柔地笑。那一笑,仿佛已是万语千言。我好开心,我能令到他展颜。这是我的至大奖状。

 

到了“彼岸”,(当然这是我心裡给他居所取的名字。)我目送他走进去才掉头,我知道天色晚了,这是第一次约会,我不想破坏这样好的气氛,且他也没有邀请我进去的意思。来日方长,明明不是那种做作的人,他邀请我周末午间来接他,午间他会招待我喝茶,我知道的。

 

回到我的家,感觉好世俗。其实我的家也是很简洁的啊,多了什么呢?想不出来。但总觉得和明明的家完全不同。一个是地中海式美宅,一个却是西方极乐世界。

 

睡到半夜,我被激醒了。身下一大滩精液,硕大的阳具仍高昂著,意犹未尽的样子。忘记了刚才梦见什么,但一定和明明有关,我是多麽猥琐。也许就是这点不同,造就了我们之间的差异吧。明明多麽纯洁,即使他心中埋藏的,是一个至大的秘密罪恶,但我所见的他,是至真至纯的。我满心感激。.


(未完待续)

 

原载: http://www.douban.com/group/topic/35164862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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